明水法院法警大隊嚴格落實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訓練大綱》規定的人員、時間、科目內容標準等要求,按照年度訓練計劃及實戰化訓練要求,區分年齡、職務、崗位等合理分級分類施訓。
2020年5月28日至6月5日,院內及法庭共7名安檢人員每工作日早6:00—7:00集中進行安檢、隊列訓練。
2020年6月4日至6月12日,法警及輔警每工作日下午2:00—5:00集中開展戶外訓練。
練為戰,練即戰。練兵,重點要放在“練”字,全警實戰大練兵,練就是不僅是體能、技能、專業,還有實戰!明水法院法警大隊立足本職,創造一切可能條件,全力開展全警實戰大練兵,在實戰中檢驗成果。
女子攜帶刀具來開庭,法警大隊排除安全隱患
6月3日下午14點17分,明水法警大隊安檢人員成功排除一起庭審安全隱患。一女子背斜跨包進入訴訟服務中心待安檢區域,在掃二維碼和測體溫登記后,在安檢門前徘徊,經詢問得知該女子是即將開庭的撫養費糾紛案件當事人,安檢人員要求該女子將隨身背包放到安檢X光機檢測,隨即發現圖像顯示有疑似刀具,該女子將背包內的一把折疊匕首拿出,聲稱是下夜班后防身所用。安檢人員告知其此刀具屬于管制刀具,根據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檢查規則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于管制刀具認定標準》規定,將刀具予以沒收,并對其進行訓誡,填寫收繳記錄,隨后安檢人員對該女子進行嚴格的安檢,法警大隊安排法警在審判庭值守,保障庭審順利進行。
女子違反法庭紀律,法警大隊迅速處置
6月4日下午14點15分,法警大隊正在戶外進行隊列訓練時,教導員孫繼民接到團結法庭庭長電話:一女子哄鬧法庭,影響庭審正常進行,需派女警進行處置。警隊立即啟動應急預案,聯系司機,組織2名女法警、2名男法警立即前往團結法庭。法警到達后,獨任審判員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法庭規則》發出將其強行帶出法庭指令。法警準備將其帶出時,發現該女子聲音嘶啞、大口喘氣、口齒不清,其家屬稱她稱患有心臟病,休息一下就好。法警見該女子的情況立刻撥打120,在120未來之前勸其穩定情緒,在長椅上休息,5分鐘后,120將其載到醫院就醫,經過醫生處置恢復正常。至此法警大隊處置該起違反法庭紀律的突發事件中,出警迅速、觀察仔細、處置得當,圓滿完成任務。
明水法院法警大隊牢固樹立“練為戰”,按照“干什么練什么,缺什么補什么”的要求,在解決薄弱環節、補齊能力短板上下功夫,把警務實戰用得上的內容訓扎實,近期的兩次集中訓練、兩次突發情況處置得當,正是實戰訓練的必要性的體現,也是運用實戰化訓練成果的體現,全體警員將通過實戰化訓練,全面提升執法能力,保障審判執行工作安全有序運行。
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檢查規則》第十三條,除經人民法院許可,下列物品不得攜帶進入訴訟場所:
(一)槍支、彈藥、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殺傷力的器具;
(二)易燃易爆物、疑似爆炸物;
(三)放射性、毒害性、腐蝕性、強氣味性物質以及傳染病病原體;
(四)非急救類藥品、液體及膠狀粉末狀物品;
(五)標語、條幅、傳單;
(六)其他可能危害訴訟場所安全或者妨害訴訟秩序的物品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法庭規則》第十九條,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對違反法庭紀律的人員應當予以警告;對不聽警告的,予以訓誡;對訓誡無效的,責令其退出法庭;對拒不退出法庭的,指令司法警察將其強行帶出法庭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法庭規則》第二十一條,司法警察依照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的指令維持法庭秩序。
出現危及法庭內人員人身安全或者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等緊急情況時,司法警察可以直接采取必要的處置措施。
人民法院依法對違反法庭紀律的人采取的扣押物品、強行帶出法庭以及罰款、拘留等強制措施,由司法警察執行。